欧宝下载: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丽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16:22:55 来源:欧宝链接 作者:欧宝体育竞猜网首页

  《推进丽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建议》(浙政办发〔2023〕2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展思想,快速推进健康服务体系全域均衡、优质健康服务全程贯通、数字化改革全链赋能、健康生活全民优享。到2027年,基本实现市域卫生健康现代化,人民更加健康长寿,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力争成为全国山区卫生现代化示范区。

  1.打造健康浙江市域示范区。完善健康科普“两库两机制”,深入实施“健康60”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42%。高质量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实现省级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全覆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培育50个健康丽水行动市级样板。

  2.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加强城镇和乡村居民免费健康体检经费保障,年健康体检53万人以上。全方面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全周期管理,做好意外伤害的多部门综合精准治理,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省级慢病防控银牌、金牌示范区覆盖率分别达90%、50%。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和老年人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筛查干预。

  3.加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健全心理服务体系,推进市级心理健康服务基地建设,基层心理健康服务网格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学校按要求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医师)。实施“医校心理援助”计划。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30%以上。

  4.改革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完善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拓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居民签约服务覆盖率达45%以上。完善签约服务经费长效筹措机制,优先保障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服务。

  5.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体育场馆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品质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健全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加快县、乡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城镇和乡村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4.7%以上。

  1.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着力打造公共卫生最安全市域,90%的县(市、区)达到公共卫生强县标准。构建“一带三区”疾控中心组团发展格局。推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首席专家制度。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比例达100%。争取建成浙江省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浙西南实践基地、“康养600”特色食品健康评估中心。

  2.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建立健全哨点布局合理、监测数据集成、多点快速触发的多跨协同监测预警系统。推进省级艾滋病示范区、中老年人群疫情重点示范县、“无结核社区”创建和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

  3.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疾控体系。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推行疾控中心向同级医院和现有医共体派驻公共卫生专员。探索培养临床、预防、管理一体的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

  1.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加强县域医共体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强化学习共同体建设。健全县域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县域医共体向健康共同体转型发展,完善“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等医保政策。探索将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纳入城市医联体。

  2.夯实乡村(社区)卫生网底。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30家片区医疗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或推荐标准,至少有1家达到二级医院能力水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率达95%,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率达90%。依托智慧流动医院及云诊室、浙丽乡村好医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利用医疗数据相互连通和专家远程会诊、在线指导等,提升行政村全覆盖的卫生健康服务。

  3.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强化“院前+院内”急救体系建设,推进航空(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实现医学救援直升机坪县(市)全覆盖。加强市、县公立医院重症学科建设,重症床位占总床位数的比例分别达8%、4%以上。实现三大救治中心国家认证全覆盖。迭代升级“救在丽水”应用场景。推进浙西区域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建设。

  1.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深化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建成3个以上省级重点临床专科,实现省级县域龙头学科建设9县(市、区)全覆盖。开展县级骨干专科医师培训、本科学历专业人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联合培养,县级医院硕士以上医务人员占比不低于8%。

  2.提升医院运营管理能力。深化县级医院书记、院长培训。全方面推进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推进公立医院业务管理、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与经管深层次地融合。加强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强化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分配挂钩。县级医院流动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小于30%。

  3.推进等级医院“登攀”。深化“一院一策”,持续推动县级医院技术水平提升,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每个县有1家公立医院主要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全市创成三乙医院2家以上。支持景宁县走山区县卫生健康高水平发展特色之路、加快省民族医院建设,支持龙泉市和庆元县人民医院建设浙闽边界医疗高地。

  1.推进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推进市直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建成国家重点临床专科1个以上、省市共建学科6个以上、省级重点临床专科5个以上,培育市级高峰学科3个,不断做强心血管内科、介入等优势学科,加快发展肿瘤医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等潜力学科。三甲综合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达40%以上。市域患者就诊外转率持续下降。

  2.实施科学技术创新能级跃升行动。培育研究型医院1家。探索建立首席临床专家制度。市直医院每百名卫技人员年科研经费达60万元以上,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金额达30万元以上。推进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实现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量质双提升。

  3.加强优质医疗资源布局。快速推进丽水市中心医院科研创新中心、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二、三期)、丽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大楼以及树兰丽水国际医学中心、丽水口腔医院等项目建设。

  1.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涉及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休假等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减轻群众婚、孕、生、养、教等方面压力。探索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强化人口监测预警预报。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

  2.实施母婴健康提质工程。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妇幼保健机构上等级、提能力,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1.12人。强化出生缺陷防控,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

  3.建设托育服务指导体系。推进景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幼儿园、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区举办托育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按需配置城乡托位资源。建成省级“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18家,市、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分别1家、8家。全市新增五星级母婴室26家。

  1.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建设。依托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积极创建市老年医疗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全面设立老年医学科,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老年综合征管理。建立老年医学质控组织,规范和提升我市老年医学学科建设。

  2.发展康复护理服务。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建成1家二级以上康复医院,每个县(市、区)设置至少1家护理院(中心),全面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康复科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护理病床,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康复护理服务。全力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每千名老年人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到5.8张。

  3.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各地建立安宁疗护病区,争取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开展居家、社区、门诊、病床多模式的安宁疗护服务。加强生命教育和安宁疗护工作社会宣传。推动构建财政、医保支持安宁疗护发展的政策体系。

  4.深化医养结合服务。持续增加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深化医养结合签约服务。推动松阳县古市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建成基层医疗机构嵌入式医养结合示范。推进中医医院发挥中医优势,开展老年病预防、治疗、康复和医养结合服务,培育一批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1.培育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实施县级中医院等级“攀登”工程,县级中医院100%创成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力争1-2家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水平。推进丽水市中医院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全市新增省中医药重点专科10-15个、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10-15个。新增国家和省级名中医2名以上、市级名中医15名以上、省级中医药创新团队1-2个、重点实验室1个。

  2.推进“基层中医化、中医特色化”。80%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85%的县(市)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推选基层中医药学科带头人20人、骨干人才400名。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6类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建成基层“旗舰”中医馆12个以上。推动松阳县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

  3.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推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设置全覆盖。开展重点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和中药制剂等成果转换,探索畲族医药创新开发与应用联合研究,争取1-2个院内制剂完成前期研究准备工作。加大“西学中”人员培养力度。鼓励各个地区加快建立基于服务量的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

  1.实施政策迭代升级工程。全面落实“卫生人才新政”“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意见”“百千青年博硕成长计划”,围绕人才“引育管用”全链条各环节,逐渐完备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青年人才引育政策体系,建立高层次科研项目、高能级科研平台支持政策体系。

  2.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育行动。通过全职柔性相结合、外引内培相结合、脱产在职相结合等方式,每年吸引储备20个左右高水平人才(团队)。持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1721”博硕人才专项行动,力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均配备全职博士。实施百千青年博硕成长计划,建立上海交大医学院—丽水卫健系统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3年内完成博硕人才全员轮训。建立卫健系统海外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外出进修50人次以上。

  3.优化人才服务评价体系。建立人才“导师帮带制”,强化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服务。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用好人才“岗位池”,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一直在优化以品德、能力、实绩为导向,符合卫生健康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体系。

  1.推进丽水健康云建设。夯实健康大脑底座,为全市医疗机构提供统一、安全、高效、开放的云基础设施支撑服务,全方面提升卫生信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实现“核心业务有序上云”。

  2.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深入推动公立医院数字化改革,统筹推进一体化智慧医院建设。加快云HIS系统、云电子病历、云集成平台、数据中心、云医技、云运营管理、云智慧管理、云智慧服务、云医疗协同等系统开发和集成部署。

  3.推进健康大脑建设。开发市级层面云网中心、数据中心(全民健康大数据融合中心)和交换中心,搭建N个应用场景。构建上连省健康大脑、下连各级医疗机构、横连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的市级健康大脑架构,汇聚全人群全周期全要素医疗健康数据。

  4.推进医学人工智能省级试点和未来医疗探索。推进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在基层医疗场景中的应用,缩小城乡医疗能力差距。鼓励应用5G、AI、物联网、云技术等新信息技术,支持各级医疗机构探索创新“未来医院”“未来医疗”的典型场景,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商谈判机制,推广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优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法付费,探索急性后期按床日付费改革,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持政策。做好“浙丽保”提质扩面工作。开展“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试点,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依托医保移动支付技术拓展“互联网+医保”应用,支持线.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深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强成本测算,落实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完善技术劳务占比高、成本和价格严重偏离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38%以上。

  3.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动一二三产全链融合发展,努力打造“浙江现代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新高地”“长三角中医药康养目的地”“全国植物提取科创高地”。落实国家和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建立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品统一管理调配机制。构建“市-县-机构-社会”四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

  4.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合乎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45%以上。优化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办法,健全人才、科学技术创新、事业发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薪酬总量专项激励机制。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

  5.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全方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单位建设。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加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备管理,适度超前推进县级医院重点医疗设施标准化配置。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深化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深入实施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推动医院党建工作跃迁升级。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建统领,进一步健全党对卫生健康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市健康丽水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目标,条抓块统,加强力量保障。

  (二)加强投入保障。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针对“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公共卫生、中医药发展等建立持续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积极化解存量长期债务,减轻公立医院负担。

  (三)加强监测评价。构建完善卫生健康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将重点任务完成等情况作为健康丽水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指导、发展评估、督查激励,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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