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宝下载:南联景修案件执行阶段代理服务小额零星采购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4-01-26 16:36:29 来源:欧宝链接 作者:欧宝体育竞猜网首页

  1名中选供应商,应南联委托,协助履行申请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建议书,详细的细节内容见第三章用户需求。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明显的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做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小额零星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注意:须提供固定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场所为准)】

  2.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广东省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注意: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显示年检合格】

  3.律师事务所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注意:须提供司法局出具的未受过行政处罚证明,非司法局出具的证明不作为认定依据】

  5.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发票的检验截图。】

  7.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法人(总公司)需出具授权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9.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10.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11.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可以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和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本科法学学位或法学硕士学位或法律硕士学位。【注意:提供符合前述三个学位之一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检合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4.能履行执行代理服务职责,熟悉代理执行案件所涉的法律和法规,执业年限至少5年(含)以上,具有较丰富办案经验,具有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注意: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记载的首次批准执业日期至响应文件截止的日期计算执业年限】

  5.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注意:需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未受过行政处罚证明,以及律师协会出具未受过行业处分的证明,非司法机关和律师协会出具的证明不作为认定依据】

  6.曾代理不少于3个执行程序的成功案例,案例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①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或合同纠纷,②判决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③被执行人为有限责任公司,④公司财产不足以履行判决,经律师事务所提供代理服务,最终为委托方成功实现债权,⑤申请执行金额应超过100万元(不含)人民币,⑥最终实现债权金额占申请执行金额的98%(含)以上。【注意:须提供每个案例的委托代理协议(涉及商业机密或关键信息可以隐藏)、生效判决,服务方案,体现申请执行金额和实现债权金额的材料证明,其他的材料证明等。不提供或材料不齐全的,不计入认定依据。】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小额零星采购(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一个时间里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小额零星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小额零星采购文件获取途径:附件为本项目小额零星采购文件,请于本公告页面下方进行下载。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1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至指定邮箱:liangqianxin。

  4.3本项目设有现场谈判环节,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通知准时到场参与(现场谈判时间: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配餐大楼)。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现场谈判,视为报价无效、已主动放弃参与此次采购项目。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依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好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投标人对竞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竞价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