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即墨区公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政府作业部分的告诉,建立即墨区海洋发展局,为即墨区公民政府作业部分。即墨区自然资源局不再加挂即墨区海洋发展局牌子。一起,不再独自设置即墨区当地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即墨区财政局加挂即墨区当地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存即墨区金融作业办公室牌子。
依据《青岛市公民政府关于调整即墨区公民政府部分作业部分的批复》(青政函〔2021〕17号)精力,现将部分政府作业部分调整事宜告诉如下:
一、建立即墨区海洋发展局,为即墨区公民政府作业部分。即墨区自然资源局不再加挂即墨区海洋发展局牌子。
二、不再独自设置即墨区当地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即墨区财政局加挂即墨区当地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存即墨区金融作业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