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宝下载:【眉县疾控提醒您】食品安全标准基本知识
发布时间:2024-03-06 03:57:58 来源:欧宝链接 作者:欧宝体育竞猜网首页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执行标准,是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根本,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强化各环节监管的重要基础,也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促进饮食业健康发展的技术保障。

  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食品安全区域标准(DB)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测验证的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区域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区域标准即行废止。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区域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大体上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最大限度地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的人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

  包括 8个方面,即:食品、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发展要求;食品检测验证的方法与规程;别的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标准实施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监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区域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该依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监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有一定的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应该依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