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宝下载: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22 12:03:43 来源:欧宝链接 作者:欧宝体育竞猜网首页

  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全体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的学习环境,依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1.加强管理,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努力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2.搞好师生的自救自护培训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避险能力。

  ①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总务主任为副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且明确分工,并责任到人。

  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与班主任、家长,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及学生也签订安全工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力义务,并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年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不能评优晋级,并依照法律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全校师生会议,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一次有关人员会议,安排、检查、敦促、指导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学校定期对校舍、房屋、设施、用电等方面做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按实际情况及管理权限进行汇报并妥善处置,老化的线路要及时更换,消除安全隐患。

  4.班主任与任课老师要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估之中。教师要坚持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同时进行自我救护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我救护能力。

  5.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栏,墙报、广播等宣传工具,采用图片或报刊等多种形式,渗透安全教育。

  总之,学校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安全警钟要时时敲,常常鸣。学校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在手中,放在心上,把学校制定的工作计划落到实处,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实施起来。保障把学校创建成安全文明校园。

  2.非学校师生人员,严禁入校。特殊情况需经值日、值班教师严格询问,予以登记后方可入内。其他教师出入时不得随意带入非本校人员。

  6.每周星期一,所有领导及教师应提前到校,在校门口及校园内巡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值日工作,促进学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将值日、值班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1.值日(值班)教师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

  2.值日教师佩带好值日标志,按时到岗,在指定的区域内巡视学生活动安全,维护好校门口的秩序及外来人员进校情况。中午放学时提前5分钟到门口维持放学秩序,下午放学要检查校园安全和学生离校情况,确保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课间(含做眼保操、课间操)要到指定区域巡视,确保学生课间安全。

  3.节假日值班教师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巡视、记录工作,及时向学校反映有关情况。

  4.值日教师要检查学校当天的安全卫生情况,填写好当天的值日日志,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记录,主动向学校反映问题。

  5.值日(值班)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事先向行政值周领导请假,以便做好安排。

  6.凡违反规定,没有做好值日(值班)工作、造成责任事故者,要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

  7.值日(值班)老师一定要严格执行“定岗、定点、定时、定人”的“四定”值日(值班)要求,把值日(值班)工作做得更好。

  一、校所联防是指学校与派出所的联合防范、打击、处理校外干扰和预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警校共建是指学校与交警队大队共同建设交能安全规范学校。

  三、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校所联防和警校共建工作的领导,校级领导坚持每学期一至两次到派出所的工作互访制度。

  四、校所联防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对全校的普法工作作出年度工作安排,每年对学生开展三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学校应邀请派出所干警参与对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工作。

  一、每天学生在操场、教学区活动时,值周教师要加强巡视和巡逻,提示学生注意安全。

  三、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的巡逻进行抽查,对每天值班的教师进行全方位检查和考勤。如果在巡视和巡逻中出现了违纪情况,学校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学校要根据季节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要运用集会、黑板报、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同时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万无一失。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消除隐患、净化校园,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特制订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帐。

  二、督导检查包括:学校安全会议要求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提示落实情况;学校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其它情况。

  三、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场所的检查,实行责任教师每日查,分包领导每周查,领导小组每月查的方法。

  四、学校领导每周召开一次班主任和有关人员会议,听取排查学生之间矛盾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督导检查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存在的隐患,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预防学校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二、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掌握学生的情况;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及时想办法了解缺勤的原因。

  三、每日晨检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为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四、对晨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现象,要及时报告报告学校。学校接到报告后要及时

  联系村卫生所大夫对异常学生进行初步诊断和处理,需要送医院治疗的由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班主任教师对患病学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跟踪,多了解、多关注,做好记载。

  六、晨检工作在学校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由教务处、总务处的专管领导构建起的各班主任组成的管理网络和运行机制。负责工作布置、检查或抽查、现场处置、考核、材料收集和整理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卫生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为了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安全,学校特制定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护导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主要包括学生上下学的安全导护,学生早操、课间活动、午休等内容。

  二、学校每天总护导,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学,由安全办、德育处以及值周领导、值周教师组成光明路小学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护导老师队伍。

  4. 及时处理校门周边发生的危害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事情严重的及时报告校长室。

  五、担任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护导的老师应尽心尽责,如遇事外出,请事先作好安排,不能脱岗。

  六、值班人员要将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要在值班记录上签字。

  七、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遇事必须请假,由学校调整人员代替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赌博、不喝酒。

  八、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及时处置。

  十、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十一、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十二、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对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不准让陌生人带学生离开校园。

  十三、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更不能跟陌生人走。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的要求,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生传染性性疾病和突发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保障信息畅通。

  1.要严格坚持和执行晨检制度,落实专人对到校学生进行检查;对缺勤缺课的学生要想办法及时了解其原因,做好晨检情况记载;

  2.对检查中发现发烧、头疼、咳嗽以及其它异常症状的学生或情况,要做好记载并及时报告;

  3.疫情报告程序:情况发现者报告学校领导,并积极联系卫生部门,并向中心学校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以下《新店镇三岔小学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2.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迟到的学生须在值班人员处登记并向值班人员说明,值班人员对各班迟到学生情况予以统计后向班主任反馈。

  3. 对违反学校封闭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班级应根据学校、班级相关纪律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3. 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先与值班人员沟通、登记,经有关老师同意后方能入校。

  4. 访问结束后被访人员须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签字,来访人员方可离校。

  5. 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学校,经领导批准入内的车辆要进行登记、笔录车辆照、车型和出入校时间方可进入,离校时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签名。

  1.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2.值班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值班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值班人员对学生家长来访后,如带学生离校,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单据,否则应要求家长在来访登记簿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6.值班人员必须防止学校财产流出学校,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总务处签发的清单和出门证,方可放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使学校的教学、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规定如下:

  1.在封闭时间内,校内学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1)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如实在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值班人员先行登记放行,事后通知班主任。

  (2)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由本人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值班人员登记方可离校。

  2.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3.所有学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值班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外来找学生的人员,一律在值班室等候,值班人员要问明情况,并进行登记,确有急事,可由值班人员通知学生,无急事一律不允许找人,上课时间一律不许找学生。

  5.值班人员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为了做好我校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2.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校长室或总务处。各班成立治安小组,按照轮流表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3.每班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班主任批准,方可出入。

  5.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教师,处理并记录值日期间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或公安机关报告。

  7.对办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厨房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坏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8.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日领导报告。

  9.各班级要经常利用班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值周老师负责及时向校长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值日老师负责登记并处理。

  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学校各年级责任人和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园安全中应负的责任,遵照《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各年级责任人对本年级的安全稳定工作负全部责任,安全目标作为本部门目标责任的一部分列入目标责任书,学校把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部门的考核内容之一,学校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二)责任人对下列治安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及本制度的规定,失职、渎职情形或者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年级依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规定,对本年级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负责。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校领导及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做出妥善处理。

  (四)各年级应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并对全体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各年级对自查出的特别是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查出的安全隐患,应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如因整改不及时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各部门、各年级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均应追究责任,并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对以上人员予以行政、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使用临时工作人员,对临时工作人员要予以监督、检查,对不了解情况或工作不再需要的人员要及时辞退,并限期离开学校。如因没有实施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不力以及没能及时清退应清退人员,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事故发生后,各班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违反此规定,将追究班主任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九)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有责任向校领导报告安全事故隐患,有权举报部门或个人不履行安全职责或不按要求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特制定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学生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二、加强晨检制度,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三、对因病请假的学生,如果在治疗后返校,班主任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学生,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学校进行备案,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四、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因病隔离,必须是该传染病隔离期满为止,方可返校复课。

  为加强值班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因交接班期间出现工作失误,特制定如下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值班表值班,不得擅自调班或离岗。如遇特殊情况调班,必须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

  三、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详细了解各项情况,对值班期间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下一班的值班人员交接。

  四、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四清三交接”,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资料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五、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所填写的交接班纪录和现场交接情况为准,当遇有交待的事项未进行详细交待的由交班者负责;凡遇有没有结清楚的事项,接班者接班的,由接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学区对学校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4.食品卫生事件。因学生在校内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导致一名以上学生(含一名)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

  5.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家长反映为准)。

  二、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半小时之电话内报学区,并于六小时之内书面报学区。

  四、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六、巡逻人员要认真负责,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了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人身安全。我校将严格实行接送制度。

  三、如遇特殊情况,家长不能前来接孩子,如需委托他人,必须事先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凭接送卡接孩子。教师应问孩子是否认识委托人,怎样称呼。孩子不认识者,不得让其接走孩子。

  五、偶尔忘带接送卡(仅限一次)的家长,必须在门卫处登记接送,并由班主任签名,离校时将接送单交回门卫。

  六、上课期间,要探望孩子须出示接送卡,并在门卫处登记,门卫有权拒绝无卡者进入校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1.请假要逐级审批。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有家长证明,并写好请假条,由班主任批准。

  2.若遇特殊情况,须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学生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并或批准的,任课教室应在假后及时为学生补上所误的课。

  四、销假: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路队管理是一个班级文明的窗口,关系到良好班风校风的形成和学生的安全。因此,班主任老师应提高对路队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管理,提高路队管理的质量。为此,特制订《新店镇三岔小学学生放学路队管理制度》,请各班结合本班实际迅速贯彻落实,努力创建文明班级、文明路队。

  1.路队出校门要按先后顺序依次走出,先到先出,任何同学不得提前下队,更不得跑步冲出校门。

  2.路队出校门后,沿指定路线靠右行走。学生过马路要注意安全,横穿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跑着过马路,一个接一个走过马路,不拥挤,坚决不准从别的地方过马路。

  3.有家长接送的同学要求家长在指定接送区域等候,不得堵在校门口,以免堵塞交通。在家长未来期间,应在校门口列队等候,任何同学不得跑到马路上追逐、玩耍。

  4.路队长在校外路队上要带好头,走路速度匀速,不得时快时慢。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要管理好本班路队,指挥全体同学做到不下队,不追、不跑、不吵闹、不并排走、不随意掉队、不无故滞留,不边走边看书、做到不说一句废话,走成一条线,二人成行,三人成队,一直走到家。路队长要带领本路队同学共创文明路队。对违反纪律的同学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有关情况。

  1.学生的路队纪律、安全教育等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利用早会、班队会、放学前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对值周老师和路队长反馈的路队情况,及时表扬和批评,在班级开展“我为班级争荣誉”的文明路队创建竞赛活动等。

  2.值周教师要按指定的位置及时到岗、护送,检查学生路队情况,对好坏典型除及时教育处理外,还要及时与班主任交流意见。值周老师监督,大队部值周队委每日四次打分,每周统计分数,评选出3个每周文明路队,并将分数纳入每月的“五星旗”评选。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阵地。学校安全重于泰山。为保证我校各项重大活动有秩有序地开展,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真实的情况,特制定大型活动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使广大师生养成注意公共安全的良好习惯。尤其是学生进出考场、出操放学等重要场所学校都设有专人疏导管理,维持秩序,坚决杜绝拥挤、跑动、推拉、喧闹等现象的发生。使安全防范深入人心。

  2.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每次活动都要由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共同组织学生参加,并直接负责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决不允许出现学生放任自流,无人管理。

  3.大型活动中,严格落实教育、检查、防范三环相扣的措施,认真检查各种设施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设置专门人园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盗、防火、防意外事故等。

  4.各班主任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常教育学生注意出行安全,凡是参加各种大型活动都要自觉遵守纪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公共场所礼貌行走,禁止拥挤吵闹,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学校领导将对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各班级的安全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之中。对组织不利、工作中出现问题的班级或个人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6.对在大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隐瞒已发生安全事故者,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参加各种大型活动时如发生不安全事故,除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外,应及时做好救助工作。

  总之,学校安全人命关天。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让我们全体师生都行动起来,人人树立安全意识,时时绷紧安全弦,确保我校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校园暴力是当前危及学生安全、破坏校园稳定的一大隐患。前些日子某些学校的暴力事件,至今仍让我们为之心悖。其实,在我们的大部分学校,都存在类似的现象,只不过是程度没那么严重,或没被学校发现而已、没被相关人员重视而已。校园暴力的频频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该刺痛我们麻木的神经,但愿这样的惨剧别再发生。为了预防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防范措施:

  3.更严重的是,校园暴力的频繁发生会造成学生心灵的扭曲。如果任由这种势头发展下去,无疑会在学生中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这是相当危险的。

  校园暴力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七种:一是索要钱物,不给就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二是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三是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伤害他人身体,侮辱他人人格;四是同学间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短论长;五是不堪长期受辱,以暴易暴,冲动报复;六是侮辱女同学;七是侮辱、恐吓、殴打教职员工。

  校园暴力还可分为硬暴力和软暴力,如果拳打脚踢、拔刀相向是硬暴力,乱起绰号、推举“最差”等等就是软暴力;软暴力对学生心灵的伤害,甚至超过了硬暴力,同样可以置人于死地。

  1.学生扭曲的、偏离道德底线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淡薄的法制观念、道德意识和低俗的审美习惯是导致校园暴力发生的重要原因。

  2.受社会暴力、家庭暴力影响,或家长经常向孩子灌输以暴制暴等错误观念,导致部分学生意识上产生偏差。

  3.在校园暴力的滋生过程中,暴力文化做了“帮凶”的角色,它为同学们的模仿提供了鲜活的“反面榜样”,而发生在中小学生身边的“弱肉强食”的社会现象,更是校园暴力产生的直接诱因。

  4.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主要是“问题少年”,他们的家庭多有不幸,或家境贫寒,或暴力不断,或父母离异,在此情况下,他们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平安富足的生活,加上平时缺乏关怀、帮助、引导和管教,便常处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5.每个人都渴望被关注、被接纳,应试教育却使一部分学生成了被淘汰者。于是,他们就用暴力来报复老师和同学,他们认为对物质的占有、对他人的伤害,都是对自我感觉、自我力量的肯定,可以因此重新使自己获取老师的关注和同学的‘认同’。”

  1.经常性开展对校园管制刀具进行清查、收缴行动。对情节轻微的,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学校、班任应与家庭密切配合,落实帮教措施;情节较重、屡教不改的,递交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切实加强对“问题少年”、“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各班任要加强对“问题少年”、“留守儿童”及家庭困难学生的关注关爱力度,建立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制度和帮扶制度。对应相关的同学,应加强自身的责任心的树立,自强自立,用自己的努力改变家境,为家人和自己谋幸福。

  3.加强对学生的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意识和审美习惯培养,

  4.关爱每一个学生,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压力,防止校园意外事件尤其是暴力事件的发生。

  5.加强对学生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学生动向,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学生矛盾,及时引导学生正确处理矛盾。

  1.针对校园暴力的这些形式,无论是已经受到过伤害的学生,还是正在遭受或即将遭受伤害的学生,都可以在学校、警方、家长的帮助与配合下,与施暴者来一场斗智斗勇的周旋,而不要逆来顺受或以暴易暴。否则,不但不能阻止校园暴力对自己的伤害,还会使其对自己的伤害越来越大。

  2.与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无可非议的,但对同学们来说,一定要讲策略,要学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别是要尽可能避免正面的直接搏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伤亡。在这一点上,同学们一定要明白,只要能想办法达到使施暴者受到合法惩罚这个目的,就是勇敢的表现,并不是只有正面的直接搏斗才算勇敢。根据这个道理,在自己势单力薄,不满足施暴者的某些欲望便不能脱身,甚至还要受皮肉之苦时,给钱也是一种缓兵之计,但一定要把对方的体貌特征看清楚,以便协助学校、家长或警方把他们抓获。

  3.同学们更应树立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要学会说“不”。当有人尤其是陌生人约自己到较偏僻的地方去时,一定要坚决拒绝;当侵害到来时,一定要想办法逃脱,并积极寻求帮助。

  4.同学们还要自觉增强法制意识,在侵害发生后,要能够勇敢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今天这个法制日益健全的社会中,施暴者永远只是极少数人,而任何人,只要他们违犯了法律,就都必将要受到惩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根据公安机关相关文件和区教育局会议精神,公安机关坚决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坚决打击校园黑恶势力。

  根据区教育局会议精神,学校坚决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校园黑恶势力、坚决杜绝校园暴力的发生;学校对学生暴力行为从重从严从速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中小学安全工作是教育的头等大事。我校将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进一步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地把我校师生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继续与公安、等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有效机制,努力为小学生创建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成长环境。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线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深入开展小学生安全教育,尤其是要教育学生注意游泳安全,不到河道和水库游泳,不搭乘农用车上下学,不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切实提高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委审批。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1.学校集会、作操应由学校政教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上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劣分子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坚持“每天二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在传染病易发季节加强对学生的预防知识辅导,强化保健意识。

  3.采取多种形式,加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的思想。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总务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总务处主任负责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维修。教导处主任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教育局针对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采取具体措施,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建立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危机防范措施。一是建立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网络。形成“领导有力、师生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和应急监测预警机制,积极争取当地党政、公安、司法、消防等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形成强大的整体工作合力。二是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学校制订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重大财产安全,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提高学生的应急反应、自救自护能力。三是安全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做到定期、不定期对校舍安全、水电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以及校园安全保卫、周边治安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火灾、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2.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危机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一是安全工作有计划。学校继续深化和延伸两周一次的“平安、文明、健康”教育活动,制订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划(安全工作行事历),做到安全教育月月有重点,周周有活动。二是宣传教育有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养成教育、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德育安全教育。三是应急知识进课堂。

  3.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制度。一是明确应急信息报送标准。凡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紧急灾情、传染病流行病疫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只要涉及学校师生,都应按照要求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二是明确应急信息报送要求。凡发生突发事件,各学校要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教育局报告情况。学校的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学区、教育局,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即发即报,并及时报告后续情况。对应上报而迟报、漏报、瞒报,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求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报送内容上,必须清楚事件发生的事件、地点、事态、原因、结果,谁在处理,工作措施,进展情况等。三是明确应急信息发布工作。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实行“统一口径,集中管理”,由事发地学校领导等牵头,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